铭字刻写或题写的格言;牢记不忘。宪字指宪法,法令;效法,摹仿。在含义方面来看,名字有铭记、铭刻、格言、杰出、宪令、宪兵、立宪、制宪等相关含义。
名字铭宪的读音为(míng、xiàn)、五行为金水搭配、总笔画为20画,名字分析‘铭宪’的音型意总评分为92分,其中名字音律得分为100分,字型得分为100分,寓意得分为100分,五行搭配得分为82分。
铭心刻骨、宪章明法
铭指博闻强记、远见卓识、出类拔萃。用作人名意指博闻强记、才华横溢、杰出之义;
宪意指三省吾身、谦虚恭敬、洁身自好。用作人名意指自律克己、敬畏之义;
名字铭宪五行水金组合,金生水,水旺。五行得分为82分,这种组合的人头脑灵活,为人正直,富有决断力,执行力很强。其人意志坚定,做事有计划,目标明确,如能获得贵人相助则可轻易取得成功。
名字铭宪发音为阳平 去声搭配,音律气势磅礴,雄壮有力,庄严大气,适合用于人名音律。
名字铭宪开闭口音为齐齿呼、齐齿呼,发音有开有合,听起来响亮、动感。
名字的字型结构为左右结构、上下结构组合,错落有致字型优美。
铭
[①][míng]
[《廣韻》莫經切,平青,明。]
“铭”的繁体字。亦作“名2”。
(1)记载;镂刻。
(2)刻写在器物上的文辞。
(3)指刻写有文辞的碑版。
(4)文体的一种。古代常刻于碑版或器物,或以称功德,或用以自警。
(5)铭记,永志不忘。
(6)铭旌。
宪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