杉字一般指树木,花草,如杉篙,能耐朽;指质轻,有香味。宪字指宪法,法令;效法,摹仿。在含义方面来看,名字有杉木、杉篙、耐朽、香味、宪令、宪兵、立宪、制宪等相关含义。
名字杉宪的读音为(shān、xiàn)、五行为木水搭配、总笔画为16画,名字分析‘杉宪’的音型意总评分为83分,其中名字音律得分为100分,字型得分为100分,寓意得分为100分,五行搭配得分为100分。
杉木长青、宪章明法
杉意指芳香四溢、貌美如花、温柔善良。用作人名意指香气迷人、玲珑、小巧、坚强之义;
宪意指三省吾身、谦虚恭敬、洁身自好。用作人名意指自律克己、敬畏之义;
名字杉宪五行水木组合,水生木,木旺。五行得分为100分,这种组合的人心底善良,富有智慧,做事稳健,人缘好。其人意志坚定,为理想能奋斗到底,耐性佳,能忍受艰苦,依靠自身的努力,取得人生和事业上的成功。
名字杉宪发音为阴平 去声组合,音律去声结尾气势十足,发音变化过大稍显拗口,可适合用于人名音律。
名字杉宪开闭口音为开口呼、齐齿呼,发音有开有合,听起来响亮、动感。
名字的字型结构为左右结构、上下结构组合,错落有致字型优美。
杉
[①][shān]
[《廣韻》所咸切,平咸,生。]
常绿乔木,高可达三十米以上。树冠的形状像塔,叶线状披针形。果子球形。木材白色或淡黄,质轻,耐朽,供建筑和制器具用。
[②][shā]
见“杉2木”、“杉2篙”。
宪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