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字颈的后部,泛指脖子;分类的条目;钱款,经费。楚字意为清晰,鲜明,整洁。宪字指宪法,法令;效法,摹仿。在含义方面来看,名字有脖子、奖项、项目、费用、华丽、清秀、鲜明、清楚、宪令、宪兵、立宪、制宪等相关含义。
名字项楚宪的读音为(xiàng、chǔ、xiàn)、五行为水木水搭配、总笔画为31画,名字分析‘项楚宪’的音型意总评分为97分,其中名字音律得分为100分,字型得分为98分,寓意得分为100分,五行搭配得分为100分。
井井有条、楚楚动人、宪章明法
项意指井井有条、精明能干。用作人名意指敏捷、敏锐、深明大义之义;
楚意指耳聪目明、楚楚动人、光彩夺目。用作人名意指清秀、思想、专注之义;
宪意指三省吾身、谦虚恭敬、洁身自好。用作人名意指自律克己、敬畏之义;
名字项楚宪五行搭配合理。木主仁,其性直,其情和,其味酸。火主礼,其性急,其情恭,其味苦,其色赤。 土主信,其性重,其情厚,其味甘。金主义,其性刚,其情烈,其味辣。水主智,其性聪,其情善,其味咸。
名字项楚宪发音为去声 上声 去声组合,发音比较尖锐,不够顺口响亮,音律表现一般。
名字项楚宪开闭口音为齐齿呼、合口呼、齐齿呼,发音有开有合,听起来响亮、动感。
名字的字型结构为左右结构、上下结构、上下结构组合,错落有致字型优美。
项
[①][xiàng]
[《廣韻》胡講切,上講,匣。]
“项”的繁体字。
(1)颈的后部。亦泛指颈。
(2)冠的后部。
(3)大;肥大。参见“項領”。
(4)种类;款目。
(5)特指经费,款子。
(6)量词。多用于分项目的事物。
(7)数学名词。代数中不用加减号连接的单式。
(8)古国名。在今河南省项城县东北。
(9)姓。周代有项橐。见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。
楚
[①][chǔ]
[《廣韻》創舉切,上語,初。]
[《廣韻》瘡據切,去御,初。]
亦作“椘”。亦作“檚”。
(1)木名。又名牡荆。落叶灌木,或小乔木,枝干坚劲,可做杖。
(2)泛指丛莽。
(3)古代的刑杖或督责生徒的小杖。
(4)拷打。
(5)痛苦。
(6)酸痛、疼痛。
(7)齐整;清晰。
(8)鲜艳,华丽。
(9)伧俗,粗俗。
(10)谓粗糙。参见“楚鞋”、“楚服”。
(11)丛生。参见“楚木”。
(12)古国名。芈姓。始祖鬻熊。西周时立国于荆山一带,都丹阳(今湖北秭归东南)。周人称为荆蛮。后建都于郢(今湖北江陵西北纪王城)。春秋战国时国势强盛,疆域由湖北、湖南扩展到今河南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江西和四川。为五霸七雄之一。战国末,渐弱,屡败于秦,迁都陈(今河南淮阳),又迁寿春(今安徽寿县)。公元前223年为秦所灭。参阅《史记·楚世家》。
(13)古国名。秦楚之际,自秦二世元年(公元前209年)至汉六年(公元前201年),八年之间,先陈胜起兵于蕲,在陈县(今河南淮阳)建立张楚政权,自号楚王
宪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